傅凌琛只觉得自己大脑都无法正常运转了,颤抖着双手拿出手机,拨打了一个电话。“查,当年的事情,给我重新查!”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。看到结果的那一霎那,傅凌琛只觉天崩地裂。沈舒不是曾经的那个小女孩……沈岁才是?!当年在火海中不顾性命救他的人。...
“你会后悔的,你一定会后悔的啊。”
报应。
这就是报应啊!
轰。
眼前的一切仿佛都错了位。
“不可能!怎么可能!”傅凌琛全身的力气都仿佛被抽光,他不可置信的往后退,一张俊脸写满了惊慌和震愕,“爷爷,你在骗我……”
傅老爷子看着这个孙子,又痛又怒,“我是不是在骗你,你让人去查查,一切就都清楚了。”
说罢,傅老爷子摇摇头,拄着拐杖背影苍老的离去。
第十七章
傅凌琛只觉得自己大脑都无法正常运转了,颤抖着双手拿出手机,拨打了一个电话。
“查,当年的事情,给我重新查!”
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。
看到结果的那一霎那,傅凌琛只觉天崩地裂。
沈舒不是曾经的那个小女孩……
沈岁才是?!
当年在火海中不顾性命救他的人。
不是沈舒,而是沈岁。
而且,沈舒当初坠海,也只是因为想栽赃陷害沈岁,可她自己也没想到,只是一场栽赃陷害的戏码,最后却会因防护措施做得不恰当,酿成惨剧。
更让他受不了的是……
原来,那个叫安安的孩子,真的,是他的!
她没有说谎……
这么多的真相迎面重重砸击而来!
那一刻,整个房子都在天旋地转,傅凌琛试着站起身,可没用,整个世界也都在天旋地转,他好像陷进了一个名叫痛苦的深渊中,怎么也出不来。
他靠着墙,心脏像是被人用铁锥活生生凿出一个大洞,呼吸和手指都在颤动。
手机掉在地上,像是她慢慢对他消散殆尽的爱意,他捡起来,却捡不住。
原来心痛是这种感觉,每一根汗毛都变成了细细麻麻的长针,密密麻麻的顺着每个毛孔,狠狠的扎遍全身。
沈岁跟在他身后十年,也爱了他十年,原本以为她只不过是一粒尘埃,落到他身上时,他根本懒得理会。
可不知道什么时候,那粒尘埃早就深深植入他骨血里,因为是尘埃,他根本就没有发觉,直到被人突然用刀子连皮带肉的剜掉,他才惊慌失措,痛到想去找,却再也找不到,只看到鲜血淋漓,不能直视……
痛极了,傅凌琛捧着手机靠在墙面上,心痛到难以呼吸。
他以为当年救的小女孩是沈舒,所以才去靠近沈舒。
他以为当年他喝醉酒要的女孩也是沈舒,所以才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她。
可原来,从一开始就错了。
一步错,步步错。
他想要找的人,他真正爱的人,早就被他伤得肝肠寸断,伤痕累累。
此刻终于真相大白,可她却带着一身的决绝,带着对他十年的爱意孤注一掷的从高楼坠下,用这样惨烈的方式,告诉他,爱人好累啊,傅凌琛,下辈子,我再也不要爱人了。
谁能来告诉他!这个世界为什么要这样对他,他们怎么敢这么对他?
将心脏活活挖出来,再用尖刀刀片一片片的削割他,也不过如此。
他得知了真相,而她却早就死了。
傅凌琛踉跄的站起身,扶着墙壁朝手术室的那具冰冷的尸体走去,一步一步,一步一步。
她躺在那儿,睡得极其的安详。
这十年,她终于以这样的一个方式,彻彻底底的做了一个了断。
白茫茫落了个干净,什么都没有留下。
四肢百骸都在叫嚣,抽搐,仿佛身体被掏空了一个大洞,怕真的嗓眼一甜,会吐出一口血来。
世界上最远的距离,不是生与死,而是你站在我面前,你却不知道我爱你。
说这句话的人,一定没有经历过生死。
否则,他一定就可以懂得,世界上最远的距离,最痛的距离,莫过于四个字——阴阳相隔!
最后沈岁还是没有被救活。
傅凌琛坐在停尸间,足足守了沈岁的尸体一夜。
谁也不知道那一晚上,他到底说了什么,又到底做了什么。
只知道,那天晚上,整个医院停尸间,都飘荡着男人的哭声。
第十八章
傅家即将举行一场盛大婚礼。
婚礼的规模很是豪华,场地也定在了号称最浪漫的圣地云之岛,采用最顶级的婚礼设计团队,打造了一场令人啧啧称叹,美妙绝伦的婚礼。
一切都是完美的。
除了,新娘是个死人。
礼堂外飘满了粉色气球,而礼堂内,傅凌琛丰神俊朗,那原本站着新娘的位置放着一具棺木,里面躺着捧着鲜花的沈岁。
坐在台下的宾客纷纷大气都不敢出一口,直到远处的敲钟声响起。
众人哗然。
傅家太子爷,这是疯了吧。
神父主持过那么多场婚礼,这是第一次,主持活人与死人的婚礼。
说不惊骇是不可能的,但傅凌琛是什么人,就算他真的要做这么惊世骇俗的事情,又有谁敢阻止。
于是,神父稳了稳心神,开始宣读誓词。
“傅先生,请你是否愿意沈岁小姐成为你的妻子,与她缔结婚约?无论疾病还是健康,或任何其他理由,都爱她,照顾她,尊重她,接纳她,永远对她忠贞不渝,直至生命尽头?”
所有人都盯着那个俊美无双的男人,眼睁睁看着他走到那副水晶棺材前,牵起那具无疑是尸体的女人手,放在唇边轻轻一吻。
动作温柔,眼神深情。
“我愿意。”
以前阿岁在的时候,他从没有过片刻的珍惜,现在她不在了,他痛不欲生的恨不得让时光倒流。
如果时光能倒流,他一定什么都听她的。
如果时光能倒流,他一定会好好对她。
如果时光能倒流,他一定会低下他那高贵的头颅,将珍爱的她用力揽入怀中。
阿岁,对不起,我欠你的婚礼终于补给你了,哪怕,太迟了。
随着“我愿意”那三个字落下,唯美的音乐声响起,天上的粉色气球在礼堂外飞舞。
情深缘浅,阴阳相隔。
这场婚礼,轰动了全城。
远在国外的傅老爷子听到这个消息匆匆赶回来,落地的那一瞬差些气晕了,只因这么大的荒唐过后,傅凌琛做得更出格,他竟然要和沈岁圆房!
如果是以前,他一定开心,因为傅凌琛终于开窍了,他也可以赶在半截身子都入土之前抱上孙子了。
但现在,沈岁都已经死了,他却像是疯了一样,举办了一场盛世的阴阳婚礼,还说要和沈岁共度一生。
傅老爷子派了上十个保镖钳制住他,甚至连家法都拿出来了,也没能阻挡他要奔去傅宅新房的决心。
他被打得浑身是血,跪在地上,神情却不卑不亢,“爷爷,如果打够了,就请快点放我走,阿岁还在新房等我。”
傅老爷子气急败坏的捂住胸口,这个孽障是疯了吧。
第十九章
“我今天就算打死你这个孽障,也绝对不会放你走的!你现在为她要死要活,之前又干嘛去了!傅凌琛,我今天再明明白白告诉你一遍,她已经死了!被你害得从天台上跳下来,整个人摔得血肉模糊!你想和她圆房,有没有问过她同不同意?你今天想走,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!”
傅凌琛深深吸了一口气,眼眶早就红得不像话,以前的事情是他错,是他对不起她,如果阿岁拒绝他,也是理所应当。
可是,他却宁愿她能醒过来,和他说说话,骂骂他,不要像现在这样,他连摸她一下,都心痛到难以自抑。
傅老爷子的拐杖重重打在他脸上,他跪在地上啐出一口血,“爷爷,我可以今天不去和阿岁圆房,这些年,她把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了我身上,明明有很多想去的地方,但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十年光阴,她全都义无反顾的扑在我身上。”
“她的脸伤了,我会去找最好的医生把她的脸治好,然后带她去环游世界,爷爷,您以前也是很疼爱阿岁的,这是我唯一的请求,放我离开吧。”
前二十多年,他为傅家而活,下一辈子,就让他为阿岁而活。
傅老爷子被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,又是一拐杖打在傅凌琛的脸上,踉跄离去。
傅凌琛亲自去了一趟美国。
那儿有一个医术极其高超的整形医生,据说只要是在他手上动过手术的,哪怕脸毁得父母都不认识,他也能重新给她恢复容貌。
只是,他早在一年前就已经不愿再动手术了。
手艺高的人总是如此,不然,不会有三顾茅庐这种词。
但呼风唤雨的傅凌琛终究是请到了,费尽无数心力和金钱,对方这才答应来港城,为他沈岁进行容貌恢复。
坐在直升机上,傅凌琛的心里有着多年来第一次的期待和欣悦,很快,他就可以再次见到阿岁了。
她不喜欢照相,所以从未留下一张相片,可傅凌琛实在是太想她了,这些天来,积压的思念没有一个释放的出口,他要发狂了。
他满心期待,但他万万没想到,当他带着可以让阿岁恢复容貌的医生到达傅宅时,等待他的,会是那么一个残忍的事实。
傅宅着火了!
一群人纷纷围在外面,火势凶猛不已。
傅凌琛瞠目欲裂,他疯了一样的冲上前去:“阿岁呢?阿岁呢?”
佣人们像是想起什么,顿时发着抖道:“夫人,我们忘记把夫人带出来了……”
在生命的危急关头,没有人会去在乎一具已经死掉的尸体。
轰!
傅凌琛浑身血液瞬间凝固到了头顶。
“你们!”他气得说不出话,疯狂的那栋火海一样的别墅冲进去,“阿岁!”
“少爷!”女佣和保镖震愕的拦住他,却被他一把推开,“滚开!”
然后,继续往火海里冲去。
第二十章
已经没人能够阻止他!
他的命困在了火海里,他要去把它找回来!
“阿岁——”
才刚冲进去,迅猛的火势就疯了一样的朝他扑来,他差点被灼烧。
身体仿佛刮起了飓风,袭卷得五脏六腑都错了位,傅凌琛拼了命的闯到卧室,正看到沈岁了无生气的躺在床上,整张床已经快被烧着了。
对不起,我不该扔下你,对不起,我让你烧得那么疼,对不起,凌琛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。
凌琛这就把你救出来,我知道这儿太热了,都是我不好,忍一忍,你再忍一忍好不好?
一步,只要一步,他就可以将她抱出来。
可就在这时。
一个燃烧着的柜子突然砸了下来,正好是沈岁躺着的方向,伴随着一声巨响,她从头到脚都沾上了火,蹭的一下,火舌瞬间冲天,将她全身都给点燃。
傅凌琛大吼,疯了一样的想要冲过去将她从火舌中救出来,可又是一个柜子掉下来,砸跨了他的整个身体。
一个星期后。
傅凌琛才从重症监护室悠悠转醒。
要不然想着沈岁的求生意志强烈,他差一点就醒不过来。
为了不让傅凌琛魔怔,傅老爷子将沈岁烧焦的尸体连夜火化,所以等到傅凌琛醒来,看到的就是一个冰凉凉的墓碑。
傅老爷子以为这下总算是安生了,结果万万没想到,傅凌琛再次回家,手里却是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。
“阿岁,天凉了,不要睡在外面,这儿才是你的家。”
傅凌琛神色痴魔的捧着骨灰盒,一步一步的朝里走去。
傅老爷子拄在拐杖上的手颤抖得厉害,从没有一刻,他那么清楚的意识到,这个孙子,他是真的失去了。
一年后。
北城,山水如画。
一辆全球限量版的商务豪车停在垂杨柳边,车窗缓缓摇下,后座坐着一个男人,男人俊美如凡,怀里却抱着一个黑色的盒子,无数路人驻足,都不由得好奇望去。
“总裁,我们现在去哪?”车上的司机小心翼翼问道。
傅凌琛缓缓睁开眼睛,抬眸看????向车窗外。
这些年,他带着阿岁去了很多地方。
见过黄沙漫天,也见过海天一际,看过童话一般的冰雪小镇,更看过冰川在日光下耀眼发光。
他走过春,踏过夏,寻过秋,等过冬,傅节一个一个的过去,但没有一个季节,是有她在的季节,是在许多年前的那个深夜,她拉住他的手臂说:“凌琛,以后我们每个季节都一起过好不好啊”的那个季节。
而之所以会来北城,是因为她曾经画过这个地方。
所以,他也很想来看看。
和她一起。
“你在这儿等着,我带阿岁下去走走。”
傅凌琛说道,打开车门下了车。
北城属江南,当地的人都说着一口温言糯语,和这如画的山水一样,无比的温柔。
傅凌琛长相俊美,又抱着一个古怪的黑色盒子,自然引得无数小镇人的目光。
但他如同没看到一样,继续走在路上,直到裤腿被什么东西扯住。
他蹙着眉头低下头一看,发现竟然是个很好看的小男孩,也许是四岁,也许是五岁。
此刻,他正扯着他的裤腿,睁着漂亮的大眼睛圆溜溜的看着他。
第二十一章
傅凌琛性情淡漠,对待小孩也是如此,可是眼前的这个小男孩,却给他一种异样的熟悉感。
他的眼睛……很像一个人。
正在傅凌琛眯着眼睛打量着她的时候,小男孩却对他露出一个笑容,稚嫩的童声软软的,听起来可爱得紧。
“叔叔,你一定还没吃饭吧,要不要到我们的店里去吃饭啊,我妈妈煮的阳春面很好吃的。”
傅凌琛本想拒绝,因为他从来都不吃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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